女子多次遭家暴起訴離婚獲支持
時間:2024-09-03 作者 :admin
大皖新聞訊 小兩口拌嘴本是小事,可用暴力解決矛盾只能讓另一半傷透心。8月14日,記者從鳳臺縣人民法院顧橋法庭了解到,肖玲多次遭到家暴,雖然是第一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但法院審理查明案件事實并結合證據認定,還是最終判決準許離婚。
2008年,肖玲與陳南自由戀愛相識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。2022年12月,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,陳南對肖玲實施毆打,致肖玲受傷,后經治安調解處置。2024年1月,陳南向肖玲出具《保證書》一份,載明“本人陳南,保證以后好好過日子,如再有家暴,肖玲離開這個家……”。2024年3月,在浙江慈溪務工的陳南與肖玲因夫妻感情問題又產生糾紛,陳南再次動手毆打了肖玲,并導致肖玲住院,慈溪市公安局出具了《家庭暴力告誡書》。至此,肖玲與陳南從2024年3月起即分居兩地務工,雙方子女隨陳南父母生活。
法院受理了肖玲提出離婚訴訟后,法官多次聯系陳南開展調解工作,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和勸導,陳南在電話中表示自己會認真和肖玲進行協商。但直至開庭之日,二人始終未協商一致,陳南也未出庭應訴或提交書面答辯狀。法院審理認為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,應當準予離婚。經法庭調解雙方無和好可能,遂作出準予肖玲與陳南離婚的判決。(文中當事人為化名)
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通訊員 杜明 陳雪
來源: 大皖新聞